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1日晚间发布通报,回应沪昆高速江西一路段多车轮胎被“钉子”扎破事件。
通报称,5月30日6时许,接群众报警称: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昌樟段(由南往北方向)811Km附近发生多车轮胎被“钉子”扎破事件。接报警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第三大队第一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门调查。
经查,2021年5月29日19时许,驾驶人陈某(男,48岁,江西省九江市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 AMXXXX"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广东省东莞市一废品收购站装载约23.3吨货物(其中22吨铁渣和1.3吨不锈铁,该不锈铁即散落地面的“钉子”)前往江西省九江市。由于所载货物装载不符合安全要求,在高速公路沿途发生散落。
5月30日5时35分许,车辆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樟树服务区附近,装载不锈铁的编织袋掉落路面,大量不锈铁集中散落在沪昆高速公路811Km—811Km+900m近公里的高速公路路面上,导致途经车辆轮胎被扎,群众财产受损。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中新网南昌6月1日电 (记者 李韵涵)